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健康

山东昌乐:珠宝“神秘”失踪 逾20年执行案如何收场?

来源:时间:2019-11-09 16:09:00
导读: 经过20多年,原本简单的“欠债还钱”一事,演变成步百姓履维艰的维权之路。“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一项项好的政策出台,我们多么希望这些好政策落实到我们头上,没感受到好政策阳光的照耀!

    “价值千万的珠宝在山东昌乐县法院保险柜内神秘失踪,法院给个处分就想瞒天过海,掩盖宝石失踪的真相。我们要钱没钱钱,要宝石没宝石,打官司、上访近50次,一晃就是21年,我老伴死都没看着我把钱要回来……”昌乐县8位农民25年前的义举,换来的是竟是至今执行不能,而且遥遥无期……

       昌乐是中国蓝宝石之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县域内蓝宝石含矿面积450平方公里,储量数十亿克拉,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蓝宝石矿,也是世界上罕见地大型蓝宝石富矿区。如何因地制宜,擦亮“火山宝石”璀璨名片,对昌乐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昌乐县就开始围绕宝石做文章。

       当年,昌乐县委宣传部响应兴办实体的号召,作为主管部门和兴办实体,分别于1993年4月21日和1994年3月11日,注册成立了昌乐县通达广告艺术中心和大有珠宝公司。

       大有珠宝公司于1996年、1997年分别向8位农民借了数额不等的现金,用于生产经营。1998年大有珠宝公司因未年检被工商局注销,注销后的民事责任由艺术中心承担,1999年6月2日,通达广告艺术中心根据县委宣传部的申请也被注销。

企业注销,钱找谁要?

         1999年,8位农民将昌乐县委宣传部告上法庭。经昌乐县法院审理认定:昌乐县委宣传部作为主管部门,在其兴办实体均被注销且应诺债权债务均由其处理和清偿的情况下,应向8位农民承担民事责任,昌乐县法院向县委常委会请示汇报后,做出了(1999)乐民初字第236号判决。

       法院虽然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当事人王传勇说:“刚开始县委宣传部以无力偿还为借口,故意拖延,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后来,提出用大有珠宝公司收回的一宗珠宝来顶账。刚开始时,我们不同意,但实在再也没有办法。两年后,经协商勉强达成了顶账的意项。至此,存放在法院保险柜里的珠宝就应该是我们的了,但是我们至今没有见到珠宝,都不知道长啥样。”

欺下瞒上,蔑视法治!

         8位农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就从未停止过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初几年毫无进展,在昌乐法院和潍坊中院,被推来推去。8个家庭身心疲惫,几近家破人亡的程度。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2003年,8位农民上访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山东省高院的访字(2003)第214号中明确了昌乐县政府为偿还主体。同时,山东省高院裁定到潍坊市中院执行,但亦无结果。

       赵延增说:“期间,我们有跑了好多年,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4年,我们上访中央第四巡视组。昌乐县法院给中央巡视组说‘查无此案’!后来我们又继续找,在省纪委介入和监督下,昌乐县法院才说有了此案了。先无后有或许说明了昌乐县法院对我们这个案子的态度和顾虑,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顶账珠宝,不翼而飞?

       2015年,在中央巡视组和山东省高院纪委的监督下,情况有了转机。8位农民在满怀希望要回珠宝首饰时,他们得到戏剧的消息:在昌乐县法院保存顶账的珠宝首饰“没了”!8位农民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但昌乐县法院对“没了”这一答复确掷地有声。赵延才说:“珠宝在法院的保险柜里,说没就没了?到底怎么没的,现在也没有个具体说法。”

       “宝石没了,但总的有个清单吧。但是昌乐县法院将2001年开具的宝石接收清单从昌乐县委宣传部要回来,销毁了。我们要珠宝接收清单,县法院说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说在县法院,来回踢皮球。” 郭树文说,“总之,昌乐县法院说卷宗内没有清单了,这给执行带来了很大困难,就这样一直拖着。”

强力推进,闹剧上演!

         昌乐县法院在各方监督下,2015年10月,昌乐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持,昌乐法院、宣传部执行协调工作会上决定:1、法院赔偿弄丢的顶账珠宝。2、缺额68万元由县政府赔偿。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根据山东省高院纪委的要求,需要评估,8位农民根据原有证据,对丢失宝石进行了权威评估,共计846万元整。至今已过19年,8位农民多年的努力,总算有了阶段性的推进。

         8位农民的代理人赵延法说:“终于等到要执行此案了。我们那天在家里激动地都哭了,这些年来,真是很感谢各级部门和领导的关注。实际上昌乐县导演了一场闹剧:2016年5月昌乐县法院向我们支付71万元时,以要留存收据为由,让我们写了多份71万元的收据。昌乐县委宣传部又给法院出具了230万元的假的“本案划款凭据”。据此,昌乐县法院向山东省高院和县委、县政府谎报说给我们执行了230万元,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实际上,我们只收到71万。剩下的造假糊弄上级,更是为了掩盖宝石“神秘”失踪一事。

事实清楚、峰回路转?

       在2016年至2018年这三年间,8位农民就昌乐县法院和县委宣传部毁卷造假、掩盖自盗宝石一事向山东省高院、省纪委及中央第7巡视组多次反映,在2019年1月29日,案件才又有了新的进展。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由山东省高院裁定,将案件调至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昌乐县法院又拖至半年不移交卷宗,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后向昌乐县宣传部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3份文书,向昌乐县法院发出了“移交扣押宝石函”,一个多月都没有得到回应,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山东省高院做出了事实汇报。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2019年9月2日,山东省高院又认定该案以物抵发生在昌乐县法院,裁定回昌乐法院继续执行。

山东省高院和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昌乐法院移交卷宗,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昌乐县法院至今没有联系我们,我们也联系不到办案人……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8位农民又陷入了绝望,实在没有办法,又将涉事责任人材料举报到山东省委第六轮巡视四组和省市县各级有关部门,等待答复,期待有个新的进展。

 彻查原因、维权不息!

       经过20多年,原本简单的“欠债还钱”一事,演变成步百姓履维艰的维权之路。“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一项项好的政策出台,我们多么希望这些好政策落实到我们头上,没感受到好政策阳光的照耀!

       昌乐县法院保存在保险柜里的珠宝“神秘”失踪,是被盗还是自盗,相关责任谁承担,相关损失谁承担?至今没有权威定论!

        一个个问题所在,就是执行难的根本所在。问题解决了,执行也就容易推动了。正义有时迟到,但不会缺席。事情总有水落石出之时,案件总有公平公正的结果。

       案件重回昌乐,对这8位农民是福气还是噩梦梦的开始?就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 责编:中外法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