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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其人:从“打假”到“假打”

来源:头条日报网时间:2019-12-02 15:07:09
导读: 1995年3月,22 岁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可能买到了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依据消保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
       1995年3月,22 岁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可能买到了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依据消保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王海的这一做法在消费维权意识淡薄的年代迅速引起了轰动。他在当年年底被邀参加中消协组织的座谈会,“第一个吃螃蟹”的王海也将打假作为自己的职业。

       “打假”变味

       上世纪90年代初,在那个消费者权利意识匮乏、维权行动更是鲜见的年代,王海“挺身而出”,确实让很多消费者拍手称快。最初王海打假的目标也相对明确,就是想要为消费者发声,成为揭露黑心企业恶行的“勇士”。

       那时,王海依靠“打假”行动赢得了很多荣誉,成为上百家媒体的宠儿,他还被央视定义为改革开放20年的20个代表人物之一,有“市场清道夫”的美誉。这些带有光环的帽子为他赢得了好名声,在各行各业竖起了标杆和威望。
                          
专业打假的王海每次出现在媒体前,都会戴上墨镜。图 /CFP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王海打假的目的性似乎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商业味儿越来越浓。据新京报报道,王海给名下公司定下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王海自己也承认会向所打假企业索要赔偿,他说,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并且是公平交易。

       王海曾经在微博的自我简介里写着:一个清道夫,以赚钱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然而他的种种行为却也招来很多人质疑,是不是把话说反了。现在的王海,应该是“以打假为手段,以赚钱为目的。”

       在重庆沁山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律师杨瑜琳看来,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已经发生了异化。“职业打假人从最初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整个市场良性发展起到很正面的作用。”然而现在部分打假人看到盈利空间,变成职业打假人,并逐渐产生了很多负面效应,造成了很大的行政、司法资源浪费,让正常的维权陷入被动。

       选择性“打假”?

       近年来,王海的打假对象开始转向互联网企业,用王海自己的话说就是,不赚钱的活儿提不起兴趣,“为了几百几千元去做一个案子,没必要接。”11月10日,王海实名举报拼多多平台,王海向雷达财经透露,其发现拼多多上在售的两款食品宣传具有治疗与保健功效,影射普通食品具有“药品”和“保健品”的神奇功能,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王海认为,拼多多作为网络交易服务平台,负有监管义务,却视而不见、不采取必要措施,任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事实存在销售平台,拼多多何以躺在平台义务上睡觉?
                          
       除了拼多多,美团的外卖和支付业务也遭到王海实名举报。2018年11月20日,王海在微博发表公开举报信,称“美团涉非法经营支付业务,可被挪用或吃利差的资金高达70亿”。2019年11月6日,王海称,美团外卖为了保证“美团外卖”平台活动不低于“饿了么”平台活动标准,强制自家商户执行饿了么平台“商户补贴用户”活动标准。

       早在2015年,王海微博举报京东员工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处理其投诉事件,并指京东涉嫌行贿。王海微博发布消息称:京东商城和工商局官商勾结拿消费者当猴耍。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晓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

       王海将打假对象对准互联网企业本无可厚非,但他的“选择性打假”却又受到网友质疑。有大V网友直接贴出图片表示其他平台因“虚假宣传”被判决的情况也不罕见,然而王海却始终选择性忽略。曾经有记者专门问过王海“如果同行业间,A企业掏钱让你去打B企业,你愿意充当这个枪手?”王海很坦然地承认,“当然,这是行业自律,只要它(这件事)有正当性。”然而在正当性之外,是否还能够不忘初心保持客观公正,除了王海本人,其他人已经不得而知了。

       附:王海举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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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头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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