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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一女子诉称遭遇“套路贷”骗局苦不堪言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时间:2019-08-29 13:00:32
导读: 近年来,一种新型贷款骗局——“套路贷”,像瘟疫一样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近年来,一种新型贷款骗局——“套路贷”,像瘟疫一样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近日,山西长治市女子李某某致函媒体,反映其遭遇“套路贷”骗局,苦不堪言,面临家破人亡的境地。

       
 
我是李某某,出生于山西省长治市,我从2019年6月份生意失利,接触了网贷,一开始不知道,后来才发现他们是714高炮平台。在他们那借两千,下一千一,然后五天或者七天必须还两千。

       
 
我现在知道他们是“套路贷”了,已经还不起了。他们各种威胁短信,电话轮番轰炸我的家人朋友,并且恶毒语言骂我和家人,我现在已经面临家破人亡的境地,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我求求你们,也许我写的不够好,也不完整,希望你们帮帮我,求求你们了。他们的平台都没有具体链接,电话各种换,如果我要有意外你们一定要替我申冤,跪求你们了。我没有啥具体要求,只希望你们看到我的资料帮帮我。
 
资料显示,所谓“套路贷”,其本质上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套路贷”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这种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近期,全国多地公安破获一批“套路贷”案件,众多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随即浮出水面。

新闻链接一:
 
    广东佛山:15人“套路贷”团伙被端
    南海公安联合佛山铁路公安处侦查佛山首宗非接触性“套路贷”案件
 
原标题:15人“套路贷”团伙被端
 
放贷时收取30%的“利息”,贷款期限为8天,每天分期还款,逾期每天再额外加收利息,利滚利重复计算,综合年利率高达百分之三千多!逾期不还款者,对方则以电话骚扰、短信轰炸等多种“软暴力”方式进行催讨收账。南海一名女子就是陷入这种“套路贷”,两个月后债务高垒,无力偿还。8月27日,广东佛山南海公安召开发布会,通报该局近期联合佛山铁路公安处兵分多路,奔赴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和浙江温州,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波等15人,成功打掉该“套路贷”涉恶团伙,侦破佛山市首宗非接触性“套路贷”案件。
 
  案发:小美借小钱掉入还款陷阱 还了10万元还骚扰其家人
 
今年4月15日,在南海从事蔬菜批发生意的小美(化名)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今年2月上旬,她由于无法偿还“某借到”网络贷款平台的贷款,经该平台一名网友介绍,说在“某贷宝”平台上借款还款利息低,而且是分期还,还款压力不大。在该网友的介绍下,她认识了利用“某贷宝”平台放贷的财务人员,后在该财务人员的指引下,双方商定借2000元,到账1400元,分八天平均还款。小美心想,一天才还250元,压力不大,于是便爽快地答应了。
 
根据对方的要求,小美在“某贷宝”平台打了一张欠条,并按要求上传了自己的手机通讯录,做完上述操作后,借款很快就打到了小美的微信账号上。接下来,原来的财务人员便源源不断地给小美介绍新的借款人,小美于是通过向不同财务人员借钱,以借新贷还旧贷,但渐渐地,小美要还的钱越滚越多,她已经无力支付。
 
这时,多个财务人员便轮番出场对她进行追款,声称如果逾期不还款,将严重影响到个人的征信,到时个人出行、买房贷款、孩子上学等都会很麻烦。小美一时被得了,只得不断向亲戚朋友借款10余万元用于还债。但尽管如此,小美欠下的钱还是越来越多。此时小美已经开始警觉,并在家人的提醒下向警方报案。
 
得知小美报案后,财务人员就开始利用小美此前上传的通讯录,轮番短信、电话骚扰小美的家人及朋友。
 
  侦办:多部门联合办案 跨越多省侦查追捕
 
接报后,南海公安高度重视,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迅速从刑侦、经侦、网安、派出所等多个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很快,专案组就发现该案与佛山铁路公安处在侦的一起铁路职工被“套路贷”诈骗案有交集。该名职工被对方签订阴阳合同,实际借款到手9000元,2个多月内便累积了47万元的负债。经请示上级后,专案组与佛山铁路公安处并案联合侦查,通过资金流、信息流的溯源,逐渐排查出一个“套路贷”诈骗团伙,成功锁定十多名犯罪嫌疑人。
 
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分为两个团伙,一个落地西安,以公司化运作;另外一个落地浙江瑞安市,以个人或三两人小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认识,互相推送客户,共同作案。
 
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后,联合专案组充分发挥路地警务大协作机制,组织50多名警力分别前往西安、瑞安、兰州等地,在杭州铁路公安处、西安铁路公安处、兰州铁路公安处的协助下,在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及浙江温州三地同步展开抓捕,成功打掉该“套路贷”涉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波等15人,并现场起获作案手机、作案电脑、账本等书证物证一批。
 
7月25日,该案的其中14名犯罪嫌疑人经南海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正式逮捕。
 
  手法:让被害人产生侥幸心理 不知不觉债台高筑
 
经查,该团伙中的多名主要成员此前都曾有过在小额网贷公司工作的背景,非常熟悉网络借贷的操作过程,他们首先在APP贷款公司的客户数据中,筛选出放款审核不过关的人员,由专人通过电话与这部分人员取得联系,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等作为诱饵,吸引被害人。
 
在与被害人谈好借款金额、到账金额、借款周期以及借款年利率后,要求被害人通过借款平台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的条款与此前双方谈妥的内容完全不同,但此时的被害人往往急于借钱,并未仔细查看相关合同细则。签订协议后,负责放款的团伙成员将被害人借款金额的70%转给被害人,其余30%即为该笔贷款的“利息”。
 
被害人到手的70%就算全部用来还款,也只够还5天左右,如果还有其他债务的话,基本上第三天就还不起了。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偿还贷款的迫切心理,以逾期不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不还款将被“爆通讯录”等手段,给被害人施加压力,同时又“及时”给被害人推送其他的放款人,怂恿被害人不断地借新贷还旧贷。由于每次都能够快捷地借到钱,被害人便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觉得还能够支撑下去,肯定有一天能够还清债务,殊不知,自己的负债已经在短期内被迅速垒高。
 
  提醒: 擦亮双眼 远离“套路”
 
通过对案件受害人的身份进行深入分析,民警发现,该团伙主要瞄准两类人下手:一类是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本案中的某位受害人,仅为了购买新款手机,便深陷“套路贷”陷阱;一类是经营小生意的个体户及投资出现亏损的普通市民,这部分人往往急需资金周转,但由于在其他正规网贷平台上的放款审核没通过,病急乱投医之下成了“套路贷”犯罪分子搜索的“猎物”。
 
警方提醒,面对“套路贷”陷阱,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借贷。二是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所谓的低息、无抵押、无担保等虚假宣传。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切不可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在“套路贷”陷阱中越陷越深。(记者 刘艺明 刘鹏飞)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原文链接: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9/0828/c42510-31321797.html
 
新闻链接二:
 
    山西长治警方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发布时间:2018-08-23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成立信息公司,实际以发放高利贷为主业;层层套路让受害人贷款金额飞涨,而后暴力讨债,受害人为躲避讨债长期在外不敢回家。
 
今天,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的扫黑除恶10起典型案例中,长治市长治县公安局打掉的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引人关注。
 
据悉,警方目前已经抓获犯罪团伙成员5人,破获敲诈勒索案、非法经营案案件5起,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3月12日,警方接到市民郭某平报案称,其在2015年12月开始在长治县全盛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利贷款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及员工李某萍、程某等人多次对郭某平恐吓并进行暴力讨债。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警方初步查明,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长治县成立全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号称主营“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设备销售、汽车租赁交易”,实际上以发放高利贷业务为主。
 
该公司以张某为董事长,程某、翟某负责追贷,李某萍为业务经理,孟某栋为业务员,负责宣传和拉业务。直至2018年3月27日,该公司发生高息贷款80多起,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随后,警方迅速出击,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2015年12月,受害人郭某平向嫌疑人张某经营的公司借款10万元,以郭某平所办幼儿园的两辆校车登记证书、个人汽车登记证书、幼儿园的许可证作为抵押,期限为三个月。但实际上,郭某平仅拿到现金8。4万元。
 
借款到期后,受害人郭某平无法还款,嫌疑人张某、李某萍便介绍郭某平到长治市某公司借款10万元,还给张某19万元。后该公司借款到期,郭某平又向张某借了15万元(实际到手13。25万元)还给该公司。
 
如此恶性循环,郭某平实际贷款25万元,实还现金60万元,并且郭某平的房产一套(约300平方米)、桑塔纳志俊轿车一辆也被张某等人占有并变卖,张某等人还逼迫郭某平之子打下一张67万元的欠条。
 
其间,张某伙同公司员工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栋等人,多次采用堵门、喷漆、非法拘禁郭某平等方式实施追债,导致郭某平夫离子散,无家可归。
 
2016年5月,受害人金某兵向嫌疑人张某经营的公司借款3万元,约定5分利息,期限三个月,并扣除了三个月利息4500元,金某兵实际拿到现金2。5万元。
 
借款到期后,金某兵没有还清贷款,张某采用发短信、打电话恐吓威胁,并组织嫌疑人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栋等多次到金某兵家中催债,以逾期一天罚息500元,利滚利的方式向金某兵追债。
 
金某兵后还现金6万元,但张某等人以日息1%向金某兵追债,使金某兵不敢回家,全家为逃债长期在外。
 
2018年1月,受害人牛某广向嫌疑人张某经营的公司借款2万元,以其购房合同、结婚证、户口本及信合通借记卡为抵押,期限为一个月,实际拿到现金1。55万元。
 
借款到期后,牛某广没有还清贷款,张某采用发短信、打电话恐吓威胁,并组织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栋等人多次到牛某广家中催债,还不断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滋扰牛某广儿子,以逾期一天罚息500元,利滚利的方式向牛某广追债。

   随后,牛某广还本金1万元、罚息9500元,仍被张某等人以日息1%进行追债。
 
2018年1月,受害人贾某龙向张某经营的公司借款5000元,以其户口本和身份证为抵押,期限为一个月,实际拿到现金3000元。借款到期后,贾某龙没有还清贷款,张某伙同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栋等人采用发短信、打电话恐吓威胁等手段,以日息1%向贾某龙追债。
 
最终,贾某龙因急于外出打工需要身份证,且慑于张某等人淫威,被迫交了9000元现金,事情才算结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公安部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法制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mps.gov.cn/n2255079/n4242954/n4841045/n4841074/c620612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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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老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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